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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5-05-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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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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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善学创优、敢为争先、实干有为”为行动要求,深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田”,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促进精神文明工作和检察工作融合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初心未改,砥砺前行。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服务中心大局,扛实司法责任,依法履职、锐意进取,以实干担当为推进贺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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